2014年8月1日,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起,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“扶贫日”,具体活动由扶贫办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。
	设立“扶贫日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、国务院对于扶贫开发构成的高度重视,也充分体现了对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,所以设立“扶贫日”是继续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,也是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。
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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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    落实扶贫开发政策,竭诚服务贫困群众
	深入开展扶贫工作,早日建成小康社会
	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帮扶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建成小康
	精准扶贫到户,发展产业脱贫
	精准识别贫困人口,扶贫攻坚致富幸福
	金融扶贫兴产业,精准扶贫强基础
	创新扶贫思路,助推民生工程
	三到村三到户,帮民兴助民富
	扶贫开发是一项头号民生工程,必须抓好、抓实、抓出成效
	坚持群众路线,推进民生工程
	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良好氛围推动共同富裕
	瞄准扶贫对象,建成小康家庭
	先富帮后富,共走小康路
	扶贫攻坚,当心所向,民心所依
	情系困难群体,奉献诚挚爱心
	到户扶贫强基础,金融扶贫兴产业
	扶贫济困,践行友善
	扶贫济困,你我同行
	扶贫济困,积德行善
	消除贫困,改善民生,实现共同富裕
	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,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
	关爱贫困人口,关心扶贫事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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